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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5 October 2013

做喜欢的事


刚才看British Got Talent,里面有一个喜欢跳舞的人。当时他毕业后,跟妈妈说他以后想要跳舞,他妈妈将他赶出家门,从此不再联络。在两年里,他露宿街头,每天在大街上跳舞,从早跳到晚,靠着路人给他少许的零用钱生活下去。他的思想很简单,不考虑到生命危险、生活艰难、未来如何等等复杂的问题。在他的脑里,他只知道:“我喜欢跳舞,我以后要不断跳舞给大家看”。

其实我觉得人生就是这么简单。来到这个世间,找到自己热爱的东西,为它而活,不需要管其他人怎么想。或许别人会觉得他很自私,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。这个世间任何东西都是不长久的。能在这么多选择内找到自己喜爱的,为它牺牲、为它痛苦,追求它直到离开的那一刻,我觉得这样的人生是无憾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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